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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 她想把器官留给别人

时间:2013-01-14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李彤(编辑)   浏览次数:175
  “我不想拖累你们了,同时也想为社会作一点贡献,希望你们不要再反对了。”当家住自贡市荣县的40岁癌症晚期患者吴雪华,再一次给家人说出捐赠器官的想法时,她的家人终于没有再反对,只是默默地背过头去悄悄抹眼泪。

  在病床上,吴雪华也说出了她的愿望:“希望在捐献器官后,有好心人能帮帮我的娃儿,能让他继续回学校读书。”

  一碗稀饭她只能喝下两口

  1月12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了吴雪华的娘家——自贡市荣县留佳镇凤龙村11组。

  虽已临近年关,但吴家已经老旧的房屋外,并没有挂着香肠、腊肉。而旁边邻居家的二层楼房外,挂满了腊肉。“家里没钱,所以就没有买腊肉了。”吴雪华的丈夫骆双权说。

  尽管此时已过午饭时间,但在吴家堂屋里的桌子上,仍放着一小碗稀饭,几片菜叶。“那是她(吴雪华)的午饭。”骆双权说,“自从她患病之后,她的食量越来越小了,连一碗稀饭,她都只能喝两口。”

  从堂屋旁的一个小门进去,便是吴雪华的卧室。此时,吴雪华正无力地躺在床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

  捐献器官多次提出家人才同意

  “我想捐献器官,不想拖累家里人。”记者刚坐下,吴雪华就小声地说出这句话。

  见妻子的情绪显得不稳定,骆双权便代替妻子讲了起来。2009年,正在福州市打工的吴雪华,感觉身体不舒服,在骆双权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为宫颈癌,但吴雪华并没在意,只是去医院买了一些药,仍旧留在福州打工。

  2012年2月,感觉身体越来越不舒服的吴雪华,再次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癌细胞转移了,变成了肺癌。

  刚开始,骆双权把吴雪华送到福建的一家医院做过4次化疗,可癌细胞仍然在转移。由于家里本来就贫困,给吴雪华做治疗的大部分钱都是借的。所以,吴雪华决定改为吃药,并回娘家休养。但是,吃了3个多月的药还是没有一点效果。

  2012年9月,吴雪华突然对刚从福州回来的丈夫骆双权说,想在自己死后,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然而,骆双权却并未同意。随后,吴雪华多次向家人提出想捐献器官,但家人均没同意。直到2012年12月,由于病情加重,吴雪华再一次哭着提出了捐赠器官的想法。

  “我们也不想她那么痛苦,就答应了她。”骆双权说。

  最后愿望希望小儿子继续读书

  吴雪华有两个孩子,大儿子16岁,小儿子10岁。为给吴雪华治病,原本贫困的家庭,生活更加窘迫,两个孩子先后辍学。

  由于吴雪华的父母都在照顾吴雪华,丈夫骆双权在外打工维持生计,家里无人照顾小儿子,吴雪华的家人只能将小儿子托付给吴雪华的姐姐代为照顾。

  看着小儿子小小年纪就辍学在家,吴雪华说出了她的愿望:“我欠他们太多了,要不是我生病,他们应该都还在读书。我希望在我捐赠器官后,有好心人能帮帮我的娃儿,让我的小儿子还能继续上学。”吴雪华哽咽着说。部门回应自贡红十字会将联系基金帮助其家庭

  对于吴雪华的捐赠意愿,自贡市红十字会一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目前,由于吴雪华身患癌症,而且癌细胞已扩散,身体器官是否符合捐赠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检查。”

  该工作人员说,人体器官捐赠有着严格的手续和流程。首先是捐赠人有明确的捐赠意愿或潜在的捐赠意向,在捐赠人失去自主呼吸的能力、靠机械维持呼吸的情况下,器官移植专家会现场对捐赠者器官进行健康评估。如果器官可用,捐赠人须与家人协商,在征得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所有人的同意后,在有相应资质的公证人的公证下,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表》,人体器官移植部门委派专家方可摘取器官,完成捐赠人的遗愿。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吴雪华家庭条件不好,红十字会会帮忙联系一些基金资助其家庭。华西城市读本实习生姚婷记者梁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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