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人道救助

自贡市红十字会关于救助我市干旱灾害大米分配的通知

时间:2010-04-07   来源:自贡红十字会   作者:自贡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226

各区县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四川省红十字会十分关注自贡干旱旱情,为救助我市干旱灾害灾民,省红十字会拨款三万元,由我会采购大米救助我市干旱地区灾民。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实施救助。

    二.在灾区发放救灾物资时要举行发放仪式,悬挂横幅,适当宣传报道。物资外包装上标印或张贴红十字标志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字样;横幅书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援助四川省自贡XX县干旱灾害救灾物资发放仪式”。

    三.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尽快将执行结果上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需要上报: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物资分配计划表(表3)、采购情况报告(表8)、执行结果报告(表5)和发放时的照片。

    四.此次分配的干旱灾情大米必须分配到乡镇受干旱影响并造成损失的农民群众手中,并按要求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9,受益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五.各区县发放的时间、地点请提前三天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将派人员现场监督。

    六.救助干旱灾害大米分配数见分配通知。

2010年4月7日

救灾/捐款专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号:115874162162

户名:自贡市红十字会

扫一扫,红会官方微信

扫一扫,手机浏览

自贡市红十字会 2018-2024©版权所有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     备案号:蜀ICP备20020553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