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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红十字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22   来源:自贡红十字会   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282

各区、县红十字会:

    目前,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大部分已经完工。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协议书相关规定,现提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对尚未完工的项目要继续加强督导,督促其尽快完成,争取年底前全部完工。同时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重建项目成为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对于(总会第二批)已完工的项目,应及时予以审核,并积极上报尾款申请及资料,逐级上报资料拨付项目尾款。

    三、切实加强项目剩余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红总字[2010]44号)要求,项目执行后的剩余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原则上用于采购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和学校的教学设备。采购工作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并将方案逐级上报,经省红十字会审批后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规范整理。目前多数项目已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耗时长、费力大,各区(县)红十字会要抽调专门人员,严格项目材料审核,同时要认真按照四川省红十字会《关于汶川地震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方案》执行,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五、进一步规范挂牌立碑和宣传工作。所有项目竣工后要严格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红基会、四川省红十字会的要求设立纪念碑牌,并以适当的形式在受益单位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

    六、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

    (一)红十字博爱卫生院、学校项目应提交资料

    1、项目协议书;

    2、项目整体情况介绍(简介,其中包括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竣工后相关图片及说明);

    3、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监理合同和工程基础、主体、附属设施的监理报告;

    5、竣工资料:

    ①项目竣工报告;

    ②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由规划、建设、环保、消防、安全、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验收);

    ③工程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

    ④项目竣工图片2张(项目全景和标识或碑牌,同时就图片进行简要说明,并上报电子版)。

    (二)提交项目目录表

    各区、县红十字会按以上要求在收集提交相关项目资料的同时,要提交单个项目目录表及项目资料总目录表(纸质和电子版)。对于因故不能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原件的,务请提交加盖区、县红十字会印章复印件。目录样表在市红十字会网上下载。

   附件:

     1、项四川省5.12灾后重建项目资料收集清单(总表)

     2、四川省5.12灾后重建项目资料收集清单(单个项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救灾/捐款专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号:115874162162

户名:自贡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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